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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节 (第1/2页)
??“有人举报,食物中毒案不是意外,是有人故意投毒。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。” ??话音刚落,晓晓的双手就被手铐扣住。 ??“谁报的警?” ??“我报的警!”随着一道熟悉的女声,江珊从几位警察中间穿过,来到她的面前,轻蔑地望了几眼,“总要有人伸张正义!” ??“你贼喊捉贼!分明是你让我干的!”晓晓哭喊道! ??“东西不能乱吃,容易中毒,话也不能乱说啊,污蔑好人怎么行?”江珊反呛道。 ??“警察大哥,她乱说,是她!真的是她做的!这一切都是她怂恿我做的!”晓晓拼命喊道。 ??“有什么话,回警局再说。带走!” ??晓晓回过头来看着以琳,眼中有泪,可什么话也没说,她一定想求她救救她,可是已经说不出口了,以琳知道。 ??到后来很长一段时间,她都记得晓晓最后的眼神。 ??“警察大哥,她……”陆以琳想说,她是我朋友,她没有做这件事,可分明晓晓参与了,她连自己都骗不了,哪里还能在警察面前睁眼说瞎话? ??“我们现在只是带她回去审讯,到底有没有罪,是否关押进监,不是我们说了算,最后要交由法院裁决,不过现在人证物证俱在,她是逃不了了。案子到最后,也会还你们店的清白。” ??“如果我撤销立案呢?这件事我可不可以私了?” ??“这段时间中毒事件闹得沸沸扬扬,已经不是什么关起门来的小事了,它已经上升为社会事件,也请陆小姐不要循私。” ??☆、第79章 ??在案件审问过程中,晓晓反复申诉:这一切都是江珊在背后怂恿她。但是由于她没有办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一点,而且微生物病毒从购买到投放,都是她一手操办,她无论如何也洗脱不了关系。 ??半个月后,晓晓对比心甜品店投毒事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一个月后,法院开庭并作出判决: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,嫌疑人李晓晓因犯“破坏生产经营罪”和“投放危险物质罪”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 ??尽管没能让江珊得到应有的惩罚,但中毒风波也算彻底过去了,比心甜品店在第二个月后恢复了营业。 ??不过在经历了这些事情以后,陆以琳变得愈发感慨,有的时候在店里最角落的位置一坐就是一整天,而且常常莫名其妙的就开始发呆。 ??今天早上又是这样。 ??有只皮球滚到了陆以琳的脚边,皮球的主人是个大约两三岁的小男孩,走路还不太稳,屁颠屁颠地追着球过来,看到球终于停住,他咿咿呀呀地很兴奋,然后直接趴在地上,往桌子底下钻。 ??陆以琳在奶声奶气地咿呀声中回过神来,她这一低头,就发现一个孩子在她脚下爬来爬去。 ??她弯腰将他从桌子底下捞出来,扶着他站在前面,帮他把身上的灰尘拍拍,小男孩便姐姐姐姐的叫她,快把她甜到心里去了。 ??小男孩伸出肥嘟嘟的小手指,可怜兮兮地指向她的脚边,“球球,姐姐,球球。” ??陆以琳帮他捡起球,放在他怀里,他便紧紧抱住,欢快地在那里跳来跳去。 ??他的妈妈从隔壁几桌走过来,摸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