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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节 (第1/2页)
宋玉刚总说宋征军偏心下面的几个儿子。 实际上,宋征军最偏心的是大儿子宋玉刚,所有的儿子中,只有宋玉刚没有娘,是他亲自压着学习的,其他的几个孩子都是沈燕培养的。 宋征军十八岁的时候就成了亲,和原配江氏生了两个孩子,谁知道,江氏生宋梅子的时候难产死了,后来国家危难,家里都快活不下去了,村里的壮年集结了去投奔部队,入了伍。 在部队的时候,因为妻子早逝,组织便给他介绍了沈燕。 沈燕嫁给宋征军的时候是部队的护士,才十八岁,那时候宋征军已经二十四了。 两个人结婚生子,一路打仗一路生,生下来后就将孩子寄养在老乡家里,长到十岁后接回身边当了红小鬼,几个孩子陪着他们爬雪山,过草地,过的很是艰苦,意志也在磨砺中成长,后来抗战结束,他们的队伍拔营回京城, 宋征军也将大儿子宋玉刚从村子里带了回来,本想也带走宋梅子的,但是宋梅子已经嫁人,便作罢了,这时候的宋玉刚已经结婚,妻子许山兰的父亲也因为女儿嫁给宋玉刚得以来到京城生活。 正如宋征军说所说,也不知是不是基因问题。 被宋征军亲自培养的宋玉刚学习非常的差,后来别说进入公职了,就连考塑料厂的工人都考了三次,宋征军又是个刚直不阿的,丝毫不愿为宋玉刚走后门。 反倒是沈燕的几个儿子,都是品学兼优的,各有各的出路,宋征军一视同仁,全是沈燕在后面出的力。 许是有娘和没娘的差距太大了,宋征军对宋玉刚总不自觉的心软。 而这个唯一让他心软的孩子,却害了宋家一大家子。 所以,宋清华绝对不允许宋玉刚再回宋家来。 “大伯父看着老了。”宋清华摇摇头,叹了口气说道:“怕是这些年心里头也不好受吧。” “呵,他看起来还老?他看起来比三十岁人还年轻呢,不好受,看那心宽体胖的,怕是好受的很。” 说着,宋征军又看向宋清华,眉头蹙的紧紧的。 等回了房间,宋征军还忍不住和沈燕吐槽:“清华这孩子就是脾气太软了,以后还是得打磨打磨,可不能受欺负不做声。” “不好么?” 因为宋玉刚过来的原因,沈燕的脸拉的长长的。 “你以前不就怕我对玉刚不好么?现在清华对玉刚没有恨意,不正如你的意么?” “你这说的什么话?” 沈燕忍不住的落下眼泪:“我还能怎么说话,他害死了我的儿子,难道我还要像以前那样关心他么?老宋,我这心也是肉长的,也会疼啊,我的玉堂,死的那么惨,那么痛苦,那脑浆子都出来了,我今天看见他,只恨不得一枪崩了他的脑瓜子,让我看看他的脑浆子和玉堂的是不是一样,都是白的。” 提到心爱的小儿子,宋征军也双目怔然,片刻后,落下两行清泪。 “以后咱不和他来往了,都没关系了,以后就咱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。” 沈燕被宋征军抱在怀里,嚎啕大哭,哭声凄厉极了。 哭的宋征军也跟着难受。 站在楼上的宋清华看着漆黑的夜空,想着刚刚的宋玉刚,他也想一木仓崩了他。 但是不行。 他一旦和奶奶一样表现出厌恶来,恐怕宋征军的心,就又会开始动摇了。 所以…… 他需要一个战友,无比迫切。 第二天一早,天才蒙蒙亮,宋清华拿着饭盒舀了一碗沈燕煲的粥,骑着自行车就去了纺织厂。 他登记了名字后,在苏锦绣职工宿舍的外面等着。 等到苏锦绣从里面走出来。 他苍白着一张脸,眼下泛着青黑,将手里的饭盒递给苏锦绣:“这是奶奶早上刚熬的粥,我特意给你送一些过来。” 苏锦绣眨了眨眼睛,心底有点小惊喜。 伸手接过粥:“谢谢。” 心说,这次要是再说一次就是第三次了,可以答应了。 “快到上班时间了,你赶紧喝了粥去上班吧,别迟到了,我先回去了。” 说完,宋清华扶住自行车,对着她摆摆手。 然后踩着自行车飞速的离去。 第24章 求婚 宋清华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。 他直接回家洗了个澡,换了身衣裳,才坐在餐桌前喝粥。 沈燕一直沉默着没说话,宋征军有心想要缓解这股子沉闷,于是主动开口:“你今天一大早就出门去找小苏去了?” “嗯。”宋清华给宋征军夹了一角咸鸭蛋:“她们食堂早上供应的东西少,没什么营养。” “喜欢就努力去追,早点娶回来也好给我生个重孙子。”宋征军接过鸭蛋,用筷子将咸蛋黄挑给沈燕碗里,自己则是吃着咸蛋清。 沈燕的筷子颤了一下,到底没夹回去,而是吃进了嘴里。 他们如今供应好了,咸鸭蛋就不算什么奢侈品,以前在下河村的时候,牛棚的位置靠近山脚,经常大半夜的,宋清华翻墙出去上山摸鸡蛋,那时候整个牛棚就他一个年轻人,他摸回来的蛋煮好了大家伙儿一起吃,宋征军就经常把鸡蛋黄给沈燕吃。 用宋征军的话说,沈燕比他年纪小,他该照顾她。 也许在下河村的时候,这份温暖和照顾才是最不掺杂质的,反倒是回来了,却变质了。 “我会努力的爷爷。”宋清华笑了笑,低头喝了口粥